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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

假如我是D&G 公關...談本末倒置的拍攝宣傳


是日最紅品牌,必定是非 Dolce & Gabbana (D&G) 莫屬。不過是日D&G 並不是一擲千金宣傳今季新品,而是有關保安為D&G一擋成名!阻擋港人於D&G 門外拍照,但內地遊客拍照則「冇問題」。深信這個頭條必定為大家帶來本末倒置的拍攝反思。

港人拍照 VS 內地人拍照
首先,香港藉的蘋果記者正要舉起相機拍攝時,保安人員表示:「內地人喺度觀光影相就冇問題,你要影就過對面馬路影!」
保安人員到底憑什麼把香港人拒諸門外,而奉承內地人?十個內地人拍照,又真的十個是遊客嗎?本地人就不能在本地觀光嗎?內地人就不能是生意人,必定是遊客?

於私人地方拍照 VS 於公眾地方拍照相信各位必然有試過於店舖內拍照但被拒吧?店舖室內的地方屬私人地方,店主拒絕被拍實在情有可原。但當商品放置在櫥窗內,曝露於公眾地方,界線就變得模糊。
不過,引用報道中的律師說:「放在櫥窗的商品就是公開的商品,阻止他人拍攝,倒不如關門大吉好了。」
情況儼如有不少bloggers 喜歡出席博客活動,但又怕被人拍攝。怕露面,那不如繼續做宅男宅女寫blog 好了。
拍攝櫥窗內的商品就等於侵權?有關回應指出,投資大量金錢於櫥窗及產品設計上,因此為打擊防假冒產品,才善意地勸阻市民拍照。
我並不懂什麼法律上的問題,不過各位又可以換另外一個角度去反駁回應:
1. 假如拍攝數張相片就能將貴公司的產品完全抄襲過來,貴公司未免對自己的產品太無信心,亦太高估翻版商。有心要抄襲的話,又怎會吝嗇去貴公司買一個手袋,再拿去慢慢研究?
2. 假如有惡意者成功抄襲的話,貴公司應該回應翻版者只不過是無創意,跟風的滋事者,翻版者無論如何都是敵不過貴分司的強勢。
3. 其他公司花上天文數字去辦一個市場發佈會/博客活動,辦得冠冕堂皇,為的也是希望各位為公司產品拍照,放到網絡上與大家分享,贏取免費宣傳,增加品牌人氣。Viral Marketing 才是皇道。
在商言商,未發生這件事前,假如我是D&G 的公關,能夠令大家駐足拍攝留念,我實在多謝大家這樣喜歡本公司的櫥窗,幫本公司免費宣傳,榮幸之至。
網絡力量不容覷小,負面報道往往比正面讚賞蔓延得更快。


文章全文:
2012年01月05日 - 蘋果日報
名店惡霸 D&G
擅禁途人拍照 玷污購物天堂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120105&sec_id=4104&subsec_id=11866&art_id=159546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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